使用规则:
1、在活动专柜购物实付满1000元可使用,需单笔使用完毕(单笔限用一张)。
2、用券部分不开具发票,不享积分。
3、本券购买的商品如发生质量问题,可更换同等价值商品。
活动专柜:
1楼鞋/运动/滋补品/箱包、2~5楼(同仁堂药品除外)
券核销使用地点:
各楼层收银台
请在付款时出示提货码核销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