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含40元A券一张、20元B券一张!
电子券兑纸质券时间:
即日~2024年9月30日商场营业时间内
券使用有效期:
2024年9月18日~9月30日商场营业时间内
券适用范围:
(1)40元A券(满100元用一张,可多张叠加用):
北门美食街:凯茵斯
兴华3楼:渔歌(顺德菜)
兴华4楼:千里茗点(粤式茶楼)、新月社(客家菜)
兴华5楼:溪流蔬食(素菜馆)
(2)20元B券(满50元用一张,可多张叠加用):
北门美食街:森林子、嘉兰围、陈仔
使用说明:
1、须先至兴华商场3楼客服中心核销,兑换成纸质餐券方可使用;
2、可多张叠加使用,不可同享店铺或其他优惠;
3、超出部分需另补金额,不找零;
4、请在有效期内使用,逾期失效。
*佛山兴华商场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对本券进行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