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细则如下:
有效期:
2026年9月10日~2026年10月11日
使用规则:
1、单笔实付满1000元或以上可使用(每笔限用一张),
2、不找零或兑现、不开发票、不同享其他优惠。
3、本券购买的商品如发生退换问题,只更换同等价值商品。
适用范围:
①1楼鞋/运动/滋补品/新秀丽、2~5楼 *9.24~10.7期间可叠加活动优惠
②1楼化妆品(限正价码商品)
不适用范围:
珠宝名表/药品/城市衣柜/兰卓丽/英氏/梧桐本色/梦斯蓝/特价码商品
券核销地点:
1楼、3楼、5楼收款台,请在付款时出示提货码核销使用
*佛山兴华商场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对本券进行解释